
为深入学习和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增强教师使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把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学院日常教育教学,9月15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1-402开展了“推广普通话 奋进新征程”——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项活动。

活动期间由李丹、王宇、李瑞娜老师带领学习并解读《全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色。李丹老师首先概述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背景。1986年以来,语言文字工作进入了以规范化、标准化为主要标志的新时期,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次年1月1日起施行。
王宇老师带领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主要内容,明确了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主要语言文字政策以及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和监督等内容。李瑞娜老师讲解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主要特色。讲明了该法定位于“引导”而不是惩戒法、要贯穿实事求是、注重刚柔相济、力求简明扼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带有一定的前瞻性也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得到广大群众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
随后,全体参会教师共同进行了关于通用语言、文字的游戏互动,现场气氛热烈,杨芳老师和原潇菲老师参与绕口令活动,在院长严建会和副院长王珊珊带领下开启了常用易读错字词的规范发音纠正活动,并带来诗歌朗诵《乡愁》,将现场气氛推至顶点。
最后,院长严建会对本次活动给予高度肯定,并寄语全体参会教师要“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讲好思政课”。通过此次活动,也使全体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认识到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的长久之策,固本之举。
图文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审核:李景阳 编辑:王紫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