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效性,推动法治教育与实践相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于12月4日在2-213成功举办第一届模拟法庭品牌活动,恰逢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特殊而庄严的日子,为此次活动赋予了更加深远的意义和使命。出席本次活动的有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严建会、副院长王珊珊、人事处处长闫海霞、招采办主任牟隆、形势与政策教研室主任杨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主任逯爽、四史+实践教研室主任李丹、副主任王宇、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主任徐道良、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主任马星,以及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全体教师和四史+实践教研室部分教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严建会致辞
首先,严建会院长在致辞中指出,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设立,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殷切期望。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坚实屏障。因此,每位同学都应该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共同营造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模拟法庭作为法治教育的创新形式,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平台,意义远不止于角色扮演,更是法律精神的深度体验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深刻理解与践行,通过身临其境的体验,无疑将比任何书本上的知识都来得更加直观、深刻,让大家学会用法律思维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也希望大家能够将从本次活动学到的法律知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遵纪守法、维护正义的好公民。成为具有法治精神、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青年!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副院长王珊珊宣读评审规则
王珊珊院长宣读评审规则,强调评审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规则进行评分确保比赛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王院长的宣读使参赛选手和观众对评审过程有了清晰的认识,为活动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也预祝同学们通过此次活动有所成长,收获满满!
模拟法庭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气氛庄重而热烈。模拟法庭活动严格按照正式审判程序进行,同学们将化身为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证人等角色,冷静分析案情,展现出良好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应变能力,寻找法律依据,积极辩护,展现出了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沉浸式体验案件的审理过程,感受法律的庄严与公正,真正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逻辑与价值,不仅加深了同学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学会了如何在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参赛选手精彩展示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展开了严谨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学生们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素养,将法学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展现了良好的法律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模拟法庭活动以其独特的实践性和教育性,赢得了参与活动的老师、同学们的高度评价。学生们普遍认为,这样的活动不仅形式新颖,而且让他们在实践中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谨与正义感,更是直观感受法治精神的良好渠道。
第一届模拟法庭活动经过初赛和决赛展示,评审组评选出一等奖2组,二等奖4组,三等奖6组;评选出胡怡然、周瑞敏同学荣获优秀辩手,王晨昱、王欣玥、王映潼同学荣获优秀审判员,崔紫馨同学荣获优秀书记员。
活动颁奖现场
最后,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严建会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指出,马克思主义学院大胆探索特色课程建设之路,丰富学校文化建设内涵,深入推进思政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模拟法庭”活动正是充分发挥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改革体现,不断拓展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提升,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严院长也对新时代的大学生提出三点期望:第一,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大学生要学习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共识。第二,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当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树立法治信仰,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第三,强化法治实践应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培养法治思维,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模拟法庭合影留念
第一届模拟法庭活动的成功举办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烈反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治教育积累了宝贵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将继续深化法治教育改革,为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贡献力量,也祝愿同学们以此次活动为新的起点,怀揣对宪法、法律的热爱与敬畏,守护公平,捍卫正义,为推动法治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成为下一个“法治之光”。
图文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审核:李景阳 编辑:王紫菲 郝深静